我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加大对购房职工支持力度,最高额度上调5万元


■记者杨海云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了适当调整: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
  据了解,2018年3月,为缓解资金压力,我市住房公积金出台了收紧贷款的政策。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个贷率由2019年1月最高的98.0%下降到79.81%,个贷率已连续三个月低于85%,资金净流量为正,流动资金逐渐宽裕,已退出资金流动性预警红线。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加大对购房职工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和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在充分保证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昨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结合实际,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5万元。目前政策调整已开始执行。
  同一天,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发布了《关于实施我市高层次人才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购买经住建部门认定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贷款额度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