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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兼顾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
我市累计建成达标绿色矿山38家
■记者邓义深通讯员李晓霞
本报讯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兼顾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持续矿山复绿行动,绿色矿山建设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设达标绿色矿山共38家,为争取2022年底前我市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标准,为后续推进我市绿色矿山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我市目前持证矿山49家。2017年国家和省部署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以来,我市将其作为促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其中,2019年新增绿色矿山21家,增长量居全省之首,并超额提前一年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任务;2021年新增达标绿色矿山5家,完成省自然资源厅新要求的年度任务。
为全面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发展,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多次召开推进会、约谈会、现场会等工作会议,总结各阶段绿色矿山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强而有力地推进绿色矿山发展工作。督促县级市、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将任务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加大本地区绿色矿山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明确目标要求和时序,加强对各矿山企业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每月至少3次深入企业进行指导检查,并及时上报进展情况。督促矿山企业科学编制绿色矿山设计方案,创新绿色矿山管理模式,按照全省绿色矿山要求,完成绿色矿山达标工作任务。协调有经验的专家对企业落实绿色矿山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协助企业完成绿色矿山达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