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扩围 跨境资金总额度不变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中国证券报》12日刊发文章《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扩围跨境资金总额度不变》。文章称,中国证监会2月11日消息,证监会对《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后名称定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简称《监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管规定》拓展了适用范围;允许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融资,并采用市场化询价机制定价;优化持续监管安排。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修订维持现有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跨境资金总额度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