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公安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两男子禁燃区燃放烟花被处罚


■记者周燕红通讯员信生
  本报讯年关将至,为确保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信宜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严厉查处在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并于近日,快速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近日,该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信宜碧水湾大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该男子传唤回派出所。经进一步调查,民警查实该名男子叫刘某(24岁,信宜市大成镇人),其对明知处于禁燃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仍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另外,该局巡特警联合城东派出所加强巡查时,在玉都快线路段发现一名男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将该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调查,该名男子叫张某(23岁,信宜市丁堡镇人),其对当晚在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张某已被依法作出处罚。
  信宜公安借本报提醒信宜广大市民:信宜市政府已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为:东至江东电子厂,南至包茂高速信宜六运入口处,西至省道达北线(S370)穿城路段与粤桂路交汇环岛,北至文昌桥。禁燃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以重拳整治在禁燃区内违规买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