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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调整茂名市南组团南海片区NH01HT30地块建筑高度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2年1月24日就茂名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调整茂名市南组团南海片区NH01HT30地块建筑高度行政许可事项举行听证会。为依法推进规划调整工作,保障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拟调整茂名市南组团南海片区NH01HT30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方案:在保证本地块其他各项控制指标不改变的前提下,沿海城西路的高层建筑高度由原规划条件限高60米调整为限高80米。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时。
地点:茂名市自然资源局513会议室。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年满18周岁的利害关系人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四、申请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2年1月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属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明、与本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核原件)及《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机构证明文件、与本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核原件)、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接收听证申请材料地址:茂名市官渡四路21号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
五、确定听证会代表
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联系人:严丽霏,联系电话:0668-2796917。
(相关附件请到网站下载,网址:http://zrzyj. maoming.gov.cn/xwdt/tzgg/content/post_974279.html)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