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开庭”走入群众之中
罗本森(信宜)
据茂名日报全媒体报道,化州市平定镇旺垌村委会,召开了一场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经检察官联席会议依法审查后,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听证会既是对当事人的一场深刻的思想教育,也是一场群众法治宣传课。
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法制,不仅要严厉打击犯罪,更要加强法治教育,防止犯罪,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检察机关落实“能听证、尽听证”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开展审查逮捕、起诉等案件公开听证,有效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更多公平正义,提升不起诉决定的公信力和公正性。值得点赞!
化州市平定镇陈甲,因金钱纠纷与其堂兄陈乙发生矛盾,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陈乙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陈甲能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因此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起因乡村邻里关系不和而产生的纠纷得到了化解。这也是促进社会稳定一项措施。像陈甲与陈乙因金钱发生纠纷,互相不谅解,由纠纷发生争吵,继而大打出手,双方受害受伤,在农村现实中此种案件多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遇事没有好好商讨解决方法,也不寻找法律途径解决,而积怨对垒,冲动行事。另一方面基层干部及法律部门不引起重视,及时处置调解,会导致积小案成大案。如果大家坐在一起,面对面开诚布公,把事情说开来,郁结的心病就容易解开,人与人的矛盾也在和解中化解。如果一时冲动,纷争打斗,纠纷案变为刑事案,触及法律,也只有让法律去解决了。
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社会和谐、人际和睦,无疑以公平正义为重要条件。需要全社会进行长期努力,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质,使人们有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义的行为。总的说来,无论是公安、检察、法院,或行政执法部门,把案件摆在桌上,辩明是非,对照法律法规,多点“开庭”听证、“审理”公开,既是一场公平正义的执法,也是一堂教育广大群众的法治课,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