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农商银行”)董事会决定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2月29日上午8:30至8:50办理会议签到,9:00正式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信宜农商银行办公大楼12楼会议室(信宜市新里开发区二区五单元)。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
  四、参会人员
  (一)依法持有本行股份并在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
  (二)本行邀请的领导和嘉宾;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本行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范围、事项、权限和委托书签发日期与有效期限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可以向会务联系人处索取。
  五、会议内容
  (一)审议事项
  1.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绩效薪酬考核方案的提案;
  2.关于修订《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发展战略规划》的提案;
  3.关于聘用中介机构承办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提案;
  4.关于修订《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的提案;
  5.关于选举吴昌恒先生为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6.关于选举车岳云先生为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二)通报事项
  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
  六、会议登记事项
  (一)为方便会议的组织安排,本次股东大会实行会议预登记制度,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会议预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原信宜联社股金证或信宜农商银行股票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大会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签名确认)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权凭证(原信宜联社股金证或信宜农商银行股票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大会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股权凭证(原信宜联社股金证或信宜农商银行股票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授权代表参加大会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股权凭证(原信宜联社股金证或信宜农商银行股票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预登记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三)预登记地点:信宜农商银行办公大楼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8:30至8:5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原信宜联社股金证或信宜农商银行股票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原信宜联社股金证或信宜农商银行股票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股权凭证(原信宜联社股金证或信宜农商银行股票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八、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次会议的会务处设在:信宜农商银行十楼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杨女士
  电 话:0668-8898038
  传 真:0668-8819099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在《茂名日报》刊登的同时在信宜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公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将备置于各营业网点及十楼办公室,供各位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股东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股权凭证(原信宜联社股金证或信宜农商银行股票证)原件。
  (二)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着节俭办行的原则,参照股份有限公司的通常做法,本次会议不发放会议补贴,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