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茂名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十七批)
9月13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17批群众举报件11件(来电举报2件,来信举报9件,其中1件为重点关注件),其中茂南2宗、电白1宗、信宜2宗、高州3宗、化州2宗、滨海新区1宗。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涉大气污染3宗,涉水污染1宗,涉噪音污染1宗,涉生态污染2宗,涉土壤污染1宗,涉海洋污染1宗,涉水、土壤混合污染1宗,涉噪音、水、大气混合污染1宗。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案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属地政府和相关市直主管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