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1次会议
任命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通讯员卢雄坚黄炳森
本报讯8月13日,信宜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1次会议。信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封小翠主持会议,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思、黄钟发、卢耀、梁其金、陈波、凌胜出席会议。信宜市委常委、副市长盘继勇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信宜市人大代表,信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在信宜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着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落实中深化、深化中落实,努力实现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实质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会议强调,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以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牵引,依法充分用好不批捕、不起诉裁量权,破除构罪即捕、构罪即诉僵化思维,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持续加大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微罪不起诉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释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红利。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决定任命江立颖为信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卢青茂为信宜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唐宜斌为信宜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龙强为信宜市教育局局长,周永飞为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决定免去陈璋玲的信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周永飞的信宜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黄昌生的信宜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罗旺典的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黎永杰的信宜市教育局局长职务。决定接受罗汉杰辞去信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