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供销社因地制宜
全力构建新型助农服务示范体系
化州黄栀子产业发展给当地农户带来可观收益。本报记者邹慧摄
■记者邹慧通讯员张翼宇
本报讯近年来,化州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46号)和《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化府办〔2019〕20号)的文件要求,把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作为供销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供销社基层社组织体系、社有资产、经营网络等优势,融合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开展供销社新型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按照“两年完成建设、四年完善服务功能”的总体安排,目前,全部建成21个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综合平台(中心),其中,已建成1个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20个镇村级助农服务中心,助农服务平台(中心)建设遍布全市19镇(街道办)、1个村委会,辐射带动农户25000户,超额完成省、市下达21个建设总任务。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初步建设,为茂名地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服务发挥积极作用。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化州市供销社结合各基层社发展特点,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提升,整合系统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农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资源,建成集农资农技、农产品购销加工、农产品冷藏、日用消费品、农业机械、再生资源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助农服务平台(中心),把供销社助农服务的经营范围进一步延伸到乡镇,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提供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并主动投入到农业资源污染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化州市委、市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靠得住、用得上的骨干力量。目前,已建成市供销社综合服务平台、笪桥、长岐、同庆等21个新型乡村助农服务平台(中心),实现全市助农服务平台(中心)全覆盖。
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参与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按照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方式构建平台(中心)的功能区,使各功能区发挥应有的服务作用。在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功能区建设中,以化州市供销社助农服务平台为建设主体,与当地一家生活超市合作,利用其经营场地建设农产品经营功能区,帮助当地特色农产品提供购销一条龙服务。据统计,平台搭建之初,供销社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联合带动300多户菜农、瓜农种植蔬菜、黄瓜,发挥了供销社独特的组织网络优势,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实现联动发展,利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建设,并以助农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以笪桥社为例,笪桥供销社以助农服务中心为连接点,发动当地农民800多户农户种植黄瓜、甘蔗、香蕉,免费为农民提供土壤检测,邀请农技专家讲座,送肥送农药下乡等服务,同时通过供销社助农服务中心销售其产品,助农增收200多万元。贯彻落实了化州市供销社提出基层社改造与助农服务平台“一体谋划、一体推动”工作思路,实现基层社改造建设工作对接县域平台,上下联动,打造了供销一体的笪桥供销社助农服务中心,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因地制宜,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基层社,利用供销社牌子、场所等条件和社会资本(社会能人)的方式进行合作建设。2020年,通过此方式完成5个助农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通过开展新型乡村助农服务平台(中心)建设,不断整合资源,扩大经营服务范围,规范管理,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不仅方便了农民群众,满足了生产生活需要,而且拓宽供销社经营路子,网络延伸了,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结更紧密了,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另一方面为广大的农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不但增加了农民群众的收入,而且提升了供销社社会形象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