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报废车不报废,安全隐患大


  

李正茂 陈劲秋(市区)
  我市有危运企业84家,危运车辆5700多辆,据交管部门统计,全市有应报废未报废危运车辆200多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迟迟报废的车辆有的仍在营运,给道路运输带来了安全隐患;有的报废车辆则隐于社会,既不营运,也不将车、牌、证拿到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给车辆管理带来了困难。
  为了追寻报废车的流失去向,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十分重视,成立专责小组,负责重型车辆的报废回收工作,派出专门人员到企业开会做思想工作,动员企业尽快将报废车拉去报废,辖区交警部门也派员上门密切跟踪、追寻报废车流向踪迹。但部分车辆存在变更、车辆过户、多番转卖等但并未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象,给交管部门对机动车的动态跟踪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车主不办理正规报废手续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安全意识淡薄。有的车主甚至个别单位人员不知道需要按正规手续办理车辆报废,还有的车主认为车辆性能还可以,不愿将车辆报废。二是报废补偿费低。根据调查,大多数的车主不愿将车报废的原因是报废汽车获得的补偿费用太低,与车主心里预期相差太远,而将车辆交给黑作坊拆解获利更多,从而不愿将车拉到废品回收公司报废。三是到期报废车辆仍有利用价值,可留着拆件使用或出售给有需要的人。
  然而应报废车不报废,甚至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首先是容易诱发交通事故。由于报废车使用年限超期,存在发动机老化、零部件老旧、机械性能差等问题,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轻则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重则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其次是事故理赔难,肇事后处理难度大。逾期未报废车辆是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陷入难理赔的困境,影响社会治安的稳定。另外报废车噪声大,尾气排放超标,污染环境。因此人们常说:“一辆报废车就是一颗定时炸弹”,是企业和运输(物流)市场安全事故的危险源。
  加强对报废车管理,提高报废率必须引起重视。笔者建议政府主导,加大统筹协调,实现专项治理“一盘棋”。报废车清理工作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报废车的清理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的主导。首先是政策扶持,包括出台完善不同类型车辆报废标准、处罚法规,合理提高报废补贴,给予惠企政策,全力保障报废车隐患清理工作有序开展。其次是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统筹全局、深化各部门责任落实,市场监督、交通部门严厉打击贩卖、倒卖报废车行为;交警加强路面查处力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营运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报废单位的管理等。此外,强化协作,部门区域间联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到期报废的车辆,企业要有主体责任意识,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将报废车交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回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交警、交通及市场监管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对报废车跟踪、回收、监督管理,敢于担当,齐抓共管,在源头上堵塞报废漏洞。同时,要为报废车开绿色通道,优化报废业务办理程序,减少报废手续环节,做到便民、利民。此外,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强报废车辆信息管理,及时向企业提示报废车辆信息,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对报废车存在安全隐患的认知,进一步提高报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