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守护孩子们的梦想

——记信宜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江芬


  

“茂名政法先进典型”系列报道之二
通讯员 茂政宣记者杨珮珮
  江芬,信宜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十五年,办理了1000余件刑事案件。因工作出色,江芬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其带领的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团队先后荣获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茂名市“巾帼文明岗”称号和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
  大力推动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江芬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对工作极度认真负责,每件事都要做到尽善尽美。”领导和同事如此评价江芬。
  “大学期间,老师经常会带我们去法庭旁听,初学法律时就对法庭辩论环节最感兴趣,看到公诉人通过指控犯罪为那些无辜的被害人伸张正义最能触动我的心。”从检以来,江芬先后经历了审查、批捕、公诉、案管、未检等部门,总能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追求完美的工作态度赢得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回忆起两年前办理的一起案件,江芬颇有感触。那是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案,小宇(化名)本是重点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成绩优秀。2018年大年初一晚上,在三名朋友的教唆下,小宇合伙抢劫了一辆价值2700元的摩托车。《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小宇在该起涉嫌抢劫案件中有协助的行为,很可能面临被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江芬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发现小宇没有强烈的犯罪意愿。随后,江芬和同事走访了小宇的老师、家长、同学。经调查,发现小宇平时行为表现很好,是大家眼中的好学生,且是初犯。该案证据也证明,在犯罪过程中小宇曾几次表示其不愿意参与抢劫,主观恶性不大,具有明显悔罪表现。于是,江芬决心要挽救这个未成年人,顶着巨大争议和压力,依法作出了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不是不处罚,而是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暂不起诉,给予六个月到一年考察期的一种特殊处理制度。因为担心小宇受到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江芬让其定期接受帮教,写学习周记,定期进行思想汇报,在其成长的过程中对其进行正面引导。最后,小宇顺利通过考察期并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2017年底,小峰(化名)的一个朋友因小事和他人发生争执。出于“哥们义气”,小峰跟随朋友前往帮忙“撑场”,在此期间朋友带工具威逼他人并抢走他人摩托车,小峰和其他五个小伙伴作为协助者,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受理案件后,江芬和同事做了一系列的社会调查,依法对该案中的6名当事人作出了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且设置了十个月的考察期,对他们进行集中帮教,将法律常识考试引入帮教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如何帮助这些缺少家庭关爱、缺乏监管的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学校、社会,成为江芬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江芬萌生起了建立观护基地的念头,她花了5个多月,在信宜市的企业和学校中,确立了几个目标,然后再一个个去努力沟通。从案例入手,经过大量沟通协商,最终先后推动建立了3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说到推动建立观护基地的工作,江芬坦言自己曾经想过放弃。但一想到这些涉罪未成年人的前途,她最终还是咬咬牙坚持完成了。
  以检察建议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2018年10月26日中午,在信宜市平塘镇平塘小学附近路段发生了一起惨烈的车祸,造成同一个家庭中的一名小女孩当场死亡,另一名小女孩失去了整条右腿,这个贫困家庭处在崩溃的边缘。
  “我第一次去探望小女孩的时候,看着小女孩的情况眼泪就流下来了。”江芬的眼眶中明显湿润了。信宜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监督职责,并及时对被害人开展了国家司法救助。
  在这个事故中,除了肇事车辆外,路况也是酿成悲剧的重要因素。这个路段是学生上下课的必经路段,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混在一起,且该路段坡度较大,司机在开车过程中存在视野盲区。江芬及其同事就“学校周边的道路应该达到哪种安全标准”进行充分调研,经过实地勘察、走访群众、调查证据、查阅大量资料等,发现该路段位于平塘小学后面的县道,路况复杂,交通事故频发,且未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和相关警示标志等。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就该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15日后,信宜市检察院收到职能部门的书面整治情况反馈函。江芬与办案同事实地回访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看着改造后的道路,江芬悬着的心算是放了下来。
  2019年4月回访时,这个因车祸致残的七岁小女孩向江芬等人表达了对上学的渴望与担忧。信宜市检察院领导一行前往平塘小学为小女孩联系复学事宜,同时联合多个部门在平塘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以帮助小女孩顺利回归校园生活。
  “谢谢你们,有你们真好!”回归校园生活的小女孩,笑得很灿烂。江芬说,至今都记得小女孩重拾生活信心的那个笑容……
  法治教育课堂上,用两个话筒讲课
  去江苏省扬中市学习时,江芬认为当地普法教育成果示范引领作用显著。随后,她开始推动开展信宜市普法教育巡讲活动。江芬认为:“虽然见效慢,但依然要坚持做。普法教育对未成年人影响还是很大的。”
  江芬依然记得2018年12月中上旬在合水中学的那场巡讲活动。“我当时全程拿着两个话筒讲课,一个是现场课堂的,另一个是广播课堂的。”那场讲课情况比较特殊,现场只能坐300多人,其余1500余名同学只能通过广播的形式来收听。江芬通过讲述不良行为与犯罪的界限、不良行为引发的犯罪、校园欺凌与犯罪的关系、如何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等内容,告诫中学生“从不良行为走向犯罪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和“不良行为往往会导致犯罪乘虚而入”等道理。课后,一名学生对江芬说:“我以后想成为您这样的检察官。”这一番话让江芬很感动,冒着严寒、顶着风雨驱车60多公里的辛劳顷刻间消散了。
  “我觉得我们在一定程度上给他们树立了榜样作用。”这是江芬2018年12月在信宜市大成中学巡讲课后最真实的感受。江芬开展了以“保护自己,远离性侵害”为主题的首场女学生专题法治课,课后被热情地围着“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咨询法律问题,让巡讲团成员们给她们签名留念。平日里严肃的检察官化身“老师”,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到了课程以外的法律知识。
  江芬始终将青少年法治教育放在未成年检察工作的首位,充分利用“法治进校园”巡讲团队开展法制教育。如今,信宜市检察院法治巡讲团队成员将近50人,他们深入全市19个镇(街)60多所学校,先后为10多万名学生开展了法治教育。
  “我们的每一节法治课,是在守护孩子们的梦想,也是在追逐我们未检人无案可办的梦想。”江芬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