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禁令”下仍有网贷平台诱导过度消费


  本报综合报道 2020年底,银保监会会同央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1月初,人民银行召开会议,要求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
  虽然监管部门一再发布相关提示和要求,但部分互联网平台依然使出各种花招,诱导消费者分期付款或办理小额贷款。
  以“零抵押零担保”“万元日息2元起”为诱惑
  与传统金融产品相比,网贷产品的最大特点就是门槛极低、审核简单,年满18周岁、通过实名验证即可,额度则是花得多给得多,且不断提供优惠进行诱惑。“开通网贷有红包”“使用网贷支付有优惠”……每到“双11”"618"等大促季,平台就会自动给用户临时提额。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平台的算法跟踪。不少互联网平台可以采用大数据技术,有针对性地对用户进行商业营销。
  无需抵押担保、“万元日息2元起”成为不少借钱广告的主打卖点。有网友申请贷款并使用后发现,贷款平台套路多,除了利息外,还有服务费、手续费;即使提前还款,也需额外缴纳手续费,实际年化利率一般在10%以上。
  网络消费贷款容易成瘾,给年轻人生活埋下隐患
  没钱租房子,可以用租金贷;没钱买手机,可以打白条;没钱做医美,可以分期付。曾经遥不可及的商品、服务变得唾手可得,一些年轻人贷款成瘾、超前消费,也给自己的生活埋下隐患。
  年轻人成为网贷消费的主力军。据广州互联网法院统计,涉网贷纠纷案件的被告近六成为35岁以下青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通报中披露,网贷案件被执行人年龄主要集中在20至30岁,不少是刚入职的大学毕业生。
  困在超前消费里的年轻人负债累累,隐匿于经济发展上行阶段的社会金融风险也不断积累,其危害值得关注。
  树立理性消费观
  业内人士认为,整顿借贷消费乱象,有待监管持续发力,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同时,对于青年群体的客观消费需求,要进行正确引导。消费者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量入为出,不要过度借贷;如确需贷款,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和产品,不要轻易在不了解的网络平台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