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纪委监委开展第二期“案例研习”活动

以案促学补“短板”


  本报讯 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高州市纪委监委开展第二期“案例研习”活动,针对企事业单位纪委、派驻机构、机关办案室的工作职责,围绕案件易发多发领域,选取易混淆、难理解的七大专题案例开展剖析,通过说、找、辩,以案促学,有针对性地夯实基本功,提高对疑难复杂问题的应变突破能力。
  “某国有企业会计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公司做帐获取报酬,问该会计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针对企事业单位人员违纪专题,案件审理室主任向参会人员提出问题。
  “我认为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允许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可以依此做出定性。”“但是该条例未对国有企业一般员工作出上述类似禁止性规定。所以国有企业一般员工可否兼职,还需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规章制度来认定。”会议室里气氛热烈,参会人员正激烈地讨论着。
  研讨活动围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问题、公务员监督与惩戒相关问题等三大方面七项专题进行了学习研讨。为改变“领着读跟着听”的传统学习方法,在开展活动前,相关业务科室提前精选典型案例下发参会人员,提供充分时间进行深入思考。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具体案例和办案经验纷纷发表看法,开展激烈地讨论。该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也分别参加分组研讨,现场气氛热烈。期间,通过对案例深入剖析,问题线索共同分析研判,开放式的交流互动,进一步拓宽参会人员的办案思路。
  期间,与会人员还对党员干部会风会纪、迟到早退旷工问题、违规经商、生活作风专题进行了学习研讨。
  “参加‘案例研讨’不但填补了一些空白‘知识点’,还学到了其他办案人员优秀的办案经验方法。”通过这样的案例式说、找、辩,比对式学习,有力提高了办案人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邓云霞 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