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居于粤东西北前列


  

■记者曾金妍
  本报讯日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记者从会议获悉,根据机构改革总体安排,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24日挂牌成立,在两个月内基本完成了组建工作。市医疗保障局组建后,整合了医疗救助职能,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并实现市内和异地就医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目前,我市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制度市级统筹,全面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全省层面来看,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总体评价为中上水平,粤东西北居于前列,得到了省医保局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市医保局总结提炼茂名经验在全省推广。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医保工作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推改革、优服务、惠民生、严监管、抓基础、强队伍”等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狠下功夫,在保障基本民生、兜牢民生底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医保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人人享有基本医保格局;医保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医保惠民工作持续推进;医保基金征缴和监管不断加强,维护基金安全平稳;监督管理不断强化,“两定”单位规范运行。
  调研报告在肯定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成效的同时,指出我市医疗保障工作仍存在医保政策宣传实效性不足、医保基金供需矛盾突出、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基金监管难度较大、就医引导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此建议,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医疗保障工作;要进一步改善宣传工作方法,扩大医保政策知晓度和透明度;加强医保基金征收扩面,努力满足居民医疗保障需求;要深化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要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要推进分级诊疗体制机制建设,有效减少基金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