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茂名市医疗废物处理价格调整听证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召开茂名市医疗废物处理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茂名市油城六路2号大院2号楼三楼)。
  三、参会人员
  (一)听证会参加人(30名)
  1、消费者参加人(12名):陈康平、陈丽珠、洪军、梁寿东、梁瑶环、凌燕宏、孙健、许慧、张武、周小娜、朱苏琴、邹翀。
  2、经营者参加人(1名):黄江湖。
  3、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名):郑建华、黄金波、沈启传。
  4、专家、学者参加人(5名):梁知、曹华雷、容伟、吴庆芬、廖周勇。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参加人(9名):徐国帆、张学清、刘健、张家铭、吕飞、卢沈伟、李斌、张文锋、曹湘雯。
  (二)听证人(3名)
  李光龙、李宇峰、廖晓燕。
  四、医疗废物处理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一:医疗废物处置费对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按床位计算的从现行的每床每日2.00元调整为每床每日2.90元。
  对没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按日平均排放的医疗废物量征收。每日排出量30公斤以上,每月收费1320元。每日排出量20至30公斤(含30公斤),每月收费880元。每日排出量10至20公斤(含20公斤),每月收费660元。每日排出量5至10公斤(含10公斤),每月收费480元。每日排出量2至5公斤(含5公斤),每月收费240元。每日排出量2公斤(含2公斤)以下,每月收费120元。
  方案二:医疗废物处置费对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按床位计算的从现行的每床每日2.00元调整为每床每日3.00元。
  对没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按日平均排放的医疗废物量征收。每日排出量30公斤以上,每月收费1440元。每日排出量20至30公斤(含30公斤),每月收费960元。每日排出量10至20公斤(含20公斤),每月收费720元。每日排出量5至10公斤(含10公斤),每月收费520元。每日排出量2至5公斤(含5公斤),每月收费260元。每日排出量2公斤(含2公斤)以下,每月收费130元。
  五、相关政策依据
  1、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粤价〔2004〕208号)第二条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所有产生并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应按规定缴纳危险废物处置费。”
  2、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对医疗废物,原则上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按月计收。有病床的医疗机构,可按病床数或产生的医疗废物重量计收;没有病床的医疗机构,可根据每月医疗废物平均产生量按定额计收。医疗机构交纳的医疗废物费计入医疗服务成本。……”。
  以上内容可登陆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http://fgj.maoming.gov.cn/)查询。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