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出炉

高州市上榜11个


  

■通讯员吴献基
  本报讯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首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其中,高州市共11个村上榜。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根据《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在各地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推荐、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经审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价认定了第一批3947个国家森林乡村,其中广东省上榜228个,茂名市共有28个村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而高州市占了11个。具体为马贵镇朗练村和六塘村、深镇镇造贤村、平山镇玉坑塘村、云潭镇新华村、谢鸡镇铺面村、长坡镇黄姜坡村和龙修村、根子镇柏桥村、大井镇塘头村、石板镇灯笼坡村。
  据了解,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森林乡村是指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