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代表团代表热议乡村振兴和环境保护

努力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记者许巨滔赵艺张越通讯员徐锦勇
  本报讯 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茂名代表团分组审议上,多位代表聚焦乡村振兴和环境保护工作,并根据粤东西北实际提出建议,为乡村振兴和环境保护鼓与呼。
【乡村振兴】
努力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努力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陈一珠代表说,加大对农产品销售的关注,强化规划引领,畅通销售渠道,为农民增收提供切实保障;重视农村规划与布局,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力度。
  罗汉杰代表建议,乡村振兴任重道远,涉农资金仍然很少,应加大对涉农资金的拨付。
  李瑞伟代表说,省政府要给予政策倾斜,增加茂名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要发挥好农业产业联盟作用,做大做强农业产业特色品牌。
  吴生代表建议,加强对村道硬底化、危桥改造、农田小灌区、人居环境治理等乡村振兴项目的财政支持。
  黄建兰代表建议,通过政策支持、人才培养、强化管理、抓好产业等办法,大力发展乡村集体经济。
  潘冬花代表建议,加强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制定配套政策留住人才。
【环境保护】
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高效利用各类资源,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钟流举代表说,环保基础设施欠账仍然较多,要继续加大建设力度。
  区思觉、郑杰代表建议,要把茂名市茂南区、高新区、滨海新区和广东农垦纳入全省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范围。
  谭华江代表建议,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投入。
  吴锡凤代表建议,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做好全省饮用水源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对因保护生态环境而限制生产生活的库区群众给予政策倾斜。
  王火洋代表建议,实行雨污分流,经处理并达到国家相应水质标准后,可供用作民用自来水或市政用水、冲厕用水等,以降低自来水厂治水成本和更好地实现污水再生回用。
  刘晚传代表建议,提高生态功能区财政施策“差异化”,兼顾公平,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投入。
  冯秀文代表建议,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