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调研组到化州调研节能减排工作时强调
重宣传强意识 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
■通讯员黄文凤李超
本报讯近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巫东朋率领调研组到化州市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调研,就编制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为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2014年以来,化州市按照省、茂名市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统计,2015年,该市公共机构电消费量3689万千瓦时,水消费量511万立方米,油消费量249万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3.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同比下降1.8%;人均综合能耗为48.89千克标准煤/人,同比下降2%;人均水耗为17.78立方米/人,同比下降16.53%,完成该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6%的年度工作目标。
就当前基层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创新宣传方式,培养全民节能意识及如何强化监督检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与会人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会议指出,抓好节能工作,关键还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和形式,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市民节能减排意识。要突出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成为倡导节能减排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示范者。要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广节能减排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措施,确保节能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