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督查我市渔船生产安全等工作时要求

提高安全意识 尽快落实整改


  

■记者黄月华通讯员杨微
  本报讯日前,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何少青率督查组到我市督查渔船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督查组一行到电白博贺渔港检查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听取渔委会代表关于渔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介绍,检查了电白海龙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虾苗场。每到一处,督查组都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指出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随后,督查组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该局关于我市渔船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人员交流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难点、对策和建议。督查组对茂名市近期在渔船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的大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要求,强调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船东、船主、船长、渔民、养殖户、加工企业的安全意识,对存在问题要尽快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