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堂

家庭是预防小孩溺水第一关


  

梁栩(信宜)
  茂名日报报道,茂名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该活动旨在让广大市民特别是在校学生深刻认识预防溺水的重要性,加深对预防溺水知识的了解。
  一直以来,我市社会团体及中小学校都十分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并把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放在安全工作首位,工作做得十分到家。比如不少社会团体在每年暑假到来前都开展学生预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撰写、编印“预防溺水游泳安全知识手册”派发到学校、社区、游泳场馆,并在涉水隐患点进行经常性巡查,还在危险水域树立警示牌等等;大多数中小学每周安排一节防溺水安全教育班会课,有的学校每周要求家长进行一次预防孩子溺水安全教育签名,不少学校每天要求学生进行一次预防溺水卡自我教育签名,并不定期在校内外悬挂防学生溺水宣传标语等等。
  社会与学校编织了如此稠密的学生预防溺水安全网,但为何还是会发生中小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究其原因,往往是社会学校“百密”而家庭“一疏”。有些家长疏于对孩子放学后,特别是暑假期间孩子脱离学校和老师直接监管后的家庭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监管。
  现在我市几乎所有中小学,包括幼儿园都实行封闭式教学管理,在正常上课时间学生想走出校门,到江河、池塘游泳几乎不可能。而每天学生放学后,尤其是每年暑假期间,学校安全教育与监管就鞭长莫及了。这时候,如果家长疏于对孩子的教育与监管,就会给孩子溺水埋下安全隐患。因此,作为监护人,务必在孩子放学后尤其是在每年暑假期间,切实履行起监护人的责任,时时刻刻保持危机意识,随时随地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监管。决不能因为工作忙,就忽视对孩子的教育监管,就把责任推给社会和学校,任由没有多少自我保护能力和危机意识的孩子到江河池塘游泳。须知,家庭是预防孩子溺水的第一关,其重要性无可替代。作为父母,就算自己远离他乡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职责,也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