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检察院:以公开听证增进司法信任


■记者罗安然通讯员周木生 本报讯 被害人梁某搭乘陈某摩托车因交通事故致死,梁某家属不服一审判决到化州检察院申诉。之后,在化州检察院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上,经过质证、辩论、释法说理,申诉人不再质疑司法机关的决定,表示息诉罢访。 陈某交通肇事发生在今年年初,导致一人死亡,根据责任分担,陈某负全责,并被判刑一年半。针对受害人家属对判决的质疑,化州检察院决定对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听证人员包括申诉人、检察院和法院原案件承办人,还邀请人大内司委、信访局、司法局等部门派人参加。听证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充分陈述了对本案认定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听证人员就量刑是否恰当、自首情节认定是否恰当、刑事赔偿问题当场进行问询,并进行评议,最后一致认为原案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申诉理由不充分。听证会后,检察官对申诉人耐心抚慰劝解,使申诉人心结得以解开。 据悉,公开 听证是把事实、证据都摆出来,让申诉人和相关听证人员参与审查,发表意见,亲身见证检察机关处理申诉案件的过程。化州检察院为做好该项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公开听证案件的范围,实施公开听证的程序,明确申诉人、控告人、其他案件当事人及参加听证的相关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届人士的权利和义务。由于 听证程序公 开、案情和证据公 开、法律政策公开,参加听证的各方能够充分发表意见,该项工作赢得参与人员信任,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