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讲规范话写规范字
在市政府机关大院路旁,我见到一个牌子上写着:“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的醒目告示,看后深受启发,建议提倡讲规范话的同时,也应该写规范字。 时下,在公开场合,有些人作工作报告、讲话、发言时,满口都是“偏话”,或与称谓不相称的“土话”,千奇百怪,离奇离谱。例如对“人”的称谓,应该是“个”或“口”,却有人称“只”,什么一家“3只人”、“5只人”……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一家“3口人”、“5口人”。鸡、鹅、鸭才称“只”,把人与三鸟混为一谈,听起来令人反胃。又如对“扁担”的称谓,也可称“担杆”、“担挑”。有人称“担杆”为“担湿”,“杆”与“湿”是截然不同的概念,“杆”有竹杆、木杆、铁杆的意思,“湿”有潮湿、热湿、寒湿的意思,“杆”才能挑东西,把两者混为一谈,听起来也令人纳闷。再如对“猪肝”的称谓,又有人称“猪湿”、“猪润”,听起来又令人费解。 讲到写规范字,有的更加离奇。字是写给别人看的,写字似人,体现一个人的文化素质。如果文字写得过于潦草,或者自作聪明写“天书”,把两字合并一个,或把一个分为两三个,别人无法辨认,就会令人反感。笔者见过个别中医,论学历,是“本科生”,或“在职研究生”;论职称,是“教授”或“副教授”。在开处方时,签名无法辨认是小事,但如果把药名开错了,万一出了医疗事故是大事。他们这样做,简直是愚弄病人,使患者无法辨认。一来损害了患者用药知情权,二来剥夺了患者捡药选择权。他们这样做,或许是经济利益使然,与本药房药剂员有暗号,月底凭处方领取回扣,如果写得清楚,患者到平价药店捡药就会流失回扣。说穿了,是医德医风问题,应该引起重视,纠正开处方的不正之风,树立起良好的医德医风,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鲁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