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台
类型:社保费 问:我的社保费以前是由单位代扣的,现在想停保转由个人缴交,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你以前的社保费是由单位代缴的,现在要转由个人缴交,首先要由代扣单位代缴完你以前月份的社保费及滞纳金,然后向地税局提供一份《社会保险费变动申报表》(一式三份)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或职工处理决定等减员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二份,办理停保手续,然后再拿身份证到地税机关办理续保手续即可。类型:税收征管—发票管理问:发票应当保存多少年?发票存根联销毁时需报税务机关吗?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市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