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6年7月,我中心在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民营科技园,出现了配套的环境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已于2021月投入使用10吨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调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禁止性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中心环保意识淡薄,为严格落实项目环保配套设施的环保验收。事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项整改工作:立即停止10吨燃生物质锅炉项目违法生产使用,拆除了锅炉的连接管道,消除“未验先投”环境违法状态;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学习,从制度层面防范同类违法风险,并承诺彻底停使案涉10吨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对于本次事件,我中心及法定代表人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中心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罚决定书后及时于15日内缴交罚款;
  二、中心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履行好企业环保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佛山市环博燃料中心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