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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捣毁一特大液化石油气“黑窝点”

茂名晚报讯 近日,茂名市、茂南区两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通报“7·17”特大非法液化石油气充装案查处结果:位于茂南区公馆镇采矿路一处藏匿于闲置厂房内的隐蔽式“黑气”窝点被依法彻底铲除,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核心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同步作出行政处罚与溯源追查,实现“刑事追责+行政处罚+全链溯源”一体化打击。
今年7月16日深夜至17日凌晨,针对非法燃气窝点昼伏夜出、流窜作案的特点,市、区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多部门开展夜间突击联合执法,在公馆镇采矿路一闲置厂房内锁定目标窝点。该场地由涉案人员临时租赁,无燃气经营许可、无消防防护设施、无安全作业条件,长期私自实施液化石油气倒装、分装、储存及中转配送,已形成“储存—分装—配送”完整非法产业链。
收网现场,执法人员依法查扣载重约21吨液化石油气槽罐车1辆、各类涉案运输车辆6辆,以及移动充装设备、电子秤等一批作案工具;共查封液化石油气钢瓶238个,其中带气重瓶106个。经比对,该团伙作案模式与此前茂南区袂花镇破获的“黑气”案件高度雷同,呈现异地流窜、分工明确、链条化运营特征,是城镇燃气领域“屡打不绝”的典型非法经营主体。
案件进入从严查处阶段后,多部门处罚结果陆续落地: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肖×亮、肖×盛、周×树、李×杰、冯×军等5名涉案人员,涉案人员张×浩主动投案,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后续将依法移送审查起诉并追究刑事责任;茂南区市场监管局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茂南区城管执法局对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冯×军作出罚款101304.4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拟对核心涉案人员张×浩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对涉案槽罐车所属运输企业立案调查,对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案查处实现了“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溯源整治”的全方位打击,有力震慑了辖区非法充装、非法储存、无证运输“黑气”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燃气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正规气瓶均可通过二维码追溯充装、流转与检验信息,坚决抵制来源不明、无溯源、无保障的低价“黑气”,共同筑牢城镇燃气安全防线。(茂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