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6年3月,我公司在茂名市电白区麻岗开发区(西坑陇尾垌)从事饲料(鱼粉、鱼油)的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外排废水总磷超标的违法行为,对环境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水处理设备老化、破损、管道阻塞,管理操作人员疏忽没有及时发现隐患,除磷药物没有充分发挥而导致。事后公司全力组织力量,及时更换陈旧设备、疏通了阻塞管道,保证了设备的正常运作,同时增设除磷喷淋设备,经多方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经多次检测全部符合排放标准。
  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交罚款;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恳请贵局给予我公司从轻行政处罚的机会。
  三、履行好企业环保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茂名市中宏饲料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