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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拒欺凌平安防溺水
茂名市新世纪学校开展普法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为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溺水事故,切实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日前,茂名市新世纪学校联合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事处、西粤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开展“学法拒欺凌平安防溺水”法制安全教育专题讲座。活动由学校党总支书记何木光部署,副校长王辉宁主持,特邀广东广和(茂名)律师事务所杨家婷律师主讲。西粤南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谭俊明、律师陈高俊、学校学生发展中心主任陈权锋及初一级师生参加活动。
讲座分防范学生欺凌和防溺水安全两大板块。在反欺凌环节,杨律师结合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学生欺凌的法定界定,并详解肢体暴力、语言侮辱、侵占财物、网络霸凌、社交孤立五种常见形式。通过真实案例,逐条剖析欺凌者可能面临的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民事赔偿、治安处罚、矫治教育、刑事追责六项法律后果,厘清不同年龄段的法律责任,纠正“未成年犯错免责”的错误认知,同时强调校方处置缺位的相应责任。
在防溺水专题中,杨律师结合夏季安全形势,指出河流、水塘、工地积水等野外水域潜藏暗流、水草等风险,要求同学们严守防溺水“六不准”。她详细讲解游泳规范、落水自救技巧及同伴遇险时的科学施救方法,着重强调禁止贸然下水营救,应优先就地取材、大声呼救并及时报警。此外,她还普及溺水急救基础知识,倡导全体学生践行“不施暴、不受害、不旁观”的三不准则,遭遇欺凌及时求助、依法自保。
讲座内容贴近学生日常,普法与科普通俗易懂。学生反馈热烈:“以前觉得起外号、孤立同学不算什么,现在知道这也是欺凌,触犯法律。”“认清野外水域的危险,绝不私自下水,遇同伴落水不会盲目施救。”
学生发展中心主任陈权锋寄语全体同学将法治观念与安全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警钟长鸣。他表示,学校将持续开展防欺凌、防溺水主题班会,巩固学习成果;同时深化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联合社区及法律顾问团队常态化开展普法安全活动,压实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全方位守护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本次讲座法理结合实例,知识贴合实操,切实提升了学生的法治素养与应急避险能力。下一步,学校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深化校家社协同育人模式,丰富安全教育形式,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络,为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文、图/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潘宇丽通讯员刘旭冯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