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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心 老 师回 信 了

“安心老师”回信了,是专为茂名青少年开设的法律答疑栏目。当你在校园或生活中遇到法律困惑、不知如何应对时,欢迎来信。我们将邀请司法局、检察院、法院、教育局等单位的法治专家担任“安心老师”,用温暖、易懂的方式为你回信普法,守护你的青春与成长。学生来信
老师您好:班里有同学老是故意碰我身上一些让人不舒服的地方,有时候还从后面突然抱住我,说话也很难听,带那种让人脸红的意思……我现在很害怕,不知道这算不算很严重的事?我该怎么办?
安心老师回信
同学你好,谢谢你愿意说出来。你遇到的这件事,绝对不是你的错,也不是小事。在《民法典》里,这种行为叫“性骚扰”,简单说,就是别人故意用身体接触、言语等方式,让你感到被冒犯、害怕、不舒服。法律明确说了:这是不允许的!学校也有责任管。不用害怕,我们来一步一步学怎么保护自己:
大声拒绝,马上走开
你可以直接说:“停下!我不喜欢这样!”语气可以凶一点,不用怕他不高兴。然后立刻去人多的地方,比如教室、老师办公室。
一定要告诉大人
不要一个人扛着。告诉爸妈、班主任、或者你信任的老师。他们不会笑话你,只会帮你。你越早说,他们越能保护你。
保存好“证据”,让家长帮忙报警
把对方发的消息、聊天记录留着,记住时间、地点、有谁看到了。如果事情比较严重,就让爸爸妈妈陪你去报警。法律会站在你这一边。
记住:你的身体属于你自己,谁都不能随便碰。你不需要沉默,也不需要害怕。
课间悄悄话
最近班上有个男生总故意碰我肩膀,还凑得很近说一些让我脸红的话……我很不舒服,但怕同学说我小题大做,不敢告诉老师。
我 也 是 !上次体育课有人从背后突然搂住我,我吓坏了……
这些悄悄话,是否也曾在你或你身边的朋友口中出现过?很多同学在面对不恰当的身体接触或言语时,第一反应往往是害怕、羞耻、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说,也不知道说了有没有用。
本期《民法典·青春对话录》,我们邀请到高州市司法局张慧明(校园法治副校长,擅长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权益保护,多次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作为“安心老师”用通俗语言、身边案例,和大家聊聊“校园身体边界”那些事——教大家识别什么行为越界,如何守住底线,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
相关案例解析
某初中七年级学生小琳,长期被同班同学马某故意触碰隐私部位、强行搂抱,并发送低俗言语骚扰,导致小琳恐惧上学、出现失眠焦虑。家长发现后立即联系学校与法治副校长,我们结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帮助小琳维权。最终,马某及其监护人向小琳书面赔礼道歉、承担心理疏导费用;学校对马某进行严肃纪律处分与专项法治教育,同时开设身体边界与防性侵主题班会,完善校园性骚扰投诉与处置机制,守护学生身体安全。
一起来了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法治副校长寄语
青春的美好,从学会守护自己的身体与尊严开始。同学们,如果有人做出让你不舒服的身体接触,或者说一些让你难堪、害怕的话,请记住:这不是你的错,你不需要沉默,更不需要一个人承受。勇敢说出来,告诉老师、告诉家长,或者来找我。同时,也请每一位同学学会尊重别人的身体边界,不去做伤害别人的事。做一个懂边界、守法律、护自己的“好心少年”。
策划:高州市司法局张 挺文字: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见习记者陈灵灵审核:高州市司法局吴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