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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疑惑的“是”与“系”
最近,两个字总在我心头萦绕不去,让我反复琢磨——一个是“是”,一个是“系”。在我从前的认知里,这两个字读音不同,用法更是泾渭分明,绝无混淆的可能。可当我翻开政治练习册,目光落在那些大题题干上时,却不由得皱紧了眉头:“该产品系与丁公司联合研制”“被告余某系同村村民”“标价系技术人员操作错误所致”……一句句读来,既陌生又别扭,让我满心困惑。
我起初以为这不过是出题人的笔误,可接连几处都出现同样的用法,便绝不可能是疏忽。一个念头忽然冒了出来:会不会是广东本地的命题老师习惯用方言表达?毕竟在粤语里,“是”的白话发音正是“系”。可这个猜想很快就被我自己推翻了——整本练习册里,只有这几处出现“系”,其余题目依旧用着标准的“是”,显然并非方言习惯的泛滥。
我抱着疑问去问身边的同学,有人敷衍几句便岔开话题,有人觉得我在钻牛角尖、浪费时间,也有几个同学和我一样心存疑惑,却没人愿意和我一起深究答案。
我又去找了语文老师,她听完我的问题,也只是摇摇头,说这大概是书面语的特殊用法,却给不出更清晰的解释。那一刻,我既懊恼又不甘:难道做题时,我也可以用“系”来代替“是”吗?
这个问题像一团迷雾,在我心里盘桓了多天。直到周末回到家,我翻开那本政治练习册,一页一页往回翻,想看看这些让我困惑的题目到底有什么共同点。当我仔细看题目下方的标注时,才发现每一道出现“系”的题,对应的都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原来如此。我立刻拿起手机,顺着这个方向去查。当答案跳出来的瞬间,我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所有的疑惑都烟消云散。原来,“系”并非方言的误用,而是法律条文、公文等正式书面语里的规范表达,专门用来表示“是”的含义,比如“被告人系该公司员工”“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在粤语口语里,“系”也确实是“是”的常用写法,比如“我系茂名人”。政治大题里出现“系”,不过是命题材料直接引用了法律条文或判决书原文。
当我终于解开这个困扰许久的谜题时,心里涌起的不仅是释然,更有对语言魅力的深深赞叹。原来同一个意思,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文体里,竟有如此细致的规矩与讲究。
这让我愈发佩服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也让我明白:学习从来都不是死记硬背答案,而是要多问一句“为什么”——唯有如此,才能拨开迷雾,看见知识背后更广阔的世界。
化州市官桥中学高二(15)班苏活萍指导老师:颜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