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做客《民声热线》表示
四举措助退役军人群体再就业
茂名晚报讯记者和沛蓉近日,茂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做客《茂名民声热线》节目,就我市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属等方面的情况,接受市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铺就退役军人就业“快车道”
针对我市是否有举措助力退役军人群体解决再就业的问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表示,近年来,我市聚焦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主要通过四项举措发力,构建起“源头保障、岗位推送、精准匹配、能力提升”的全链条服务模式。
一是搭平台促对接。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全市每年至少举办10余场,组织上百家知名企业参与,累计提供上万个优质岗位,为退役军人搭建求职桥梁。二是拓源头强合作。积极与14家大型知名企业签订退役军人就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定向开发并优先招聘退役军人,为退役军人开辟就业“绿色通道”。三是送服务到身边。创新开展“精准就业直通车”服务,组织沉浸式企业参访,精准对接企业岗位需求与退役军人求职意向,提升人岗匹配效率。四是提技能增底气。大力开展无人机驾驶、粤菜师傅、网商运营等市场急需的“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竞争力。
我市将持续深化落实,特别是联动更多优质企业,拓展应急救援、智能制造等新兴领域岗位,全力支持退役军人“戎耀”转型,在地方再立新功。
退役军人享受学历教育资助
当前,军人退役后在学历教育方面有哪些资助政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介绍,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政策。目前,学费减免标准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此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还可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行标准是每人每年3700元。
退役士兵符合条件可安排工作
对于群众关心的“哪些退役士兵可由政府安排工作”问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作出解答。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三)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五)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六)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条件的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退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