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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检察机关以案释法 筑牢绿色生态防线


  茂名晚报讯 记者 陈美任 通讯员 李文琳 李婉莹 梁燕丽 在春风拂面、绿意盎然的植树节之际,我们不仅迎来了植树造绿的好时节,更应深刻反思如何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3月12日,信宜市检察院通过一系列真实案例,向公众普及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滥伐林木的法律后果,敲响保护环境的警钟。这些案例不仅揭示了非法伐木行为的严重后果,更强调了每个人在守护绿色家园中的责任与担当。

  未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伐木吗?
  2022年5月至7月期间,李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砍伐其位于信宜市某山场的林木,并请农用拖拉机将砍伐的木材运输到广西容县出售。经鉴定,被滥伐的山场林木面积为9.6亩,被砍伐林木的活立木蓄积量为39.637立方米。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0月23日以李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依法向信宜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伐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林木,或未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采伐时间、数量、范围、树种及方式采伐林木的,则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个人购买的林地可以随意砍伐吗?
  潘某某购买了杨某某两处山场的林木,但在未取得林业部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聘请人员对购得的两处山场林木进行砍伐。经专业鉴定评估,潘某某所砍伐林木的树种是杉树,采伐面积共6.2亩,采伐范围内的林地是乔木林,属于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采伐林木活立木蓄积量共29.8立方米。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潘某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三千元和上缴非法获利,并在规定期限内对被滥伐的林地进行修复,还须在县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否则必须承担生态环境修复复绿费用17012.92元。
  潘某某滥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降低了水源涵养林调节水分循环及保持水土功能,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侵害,应承担相应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古树名木不需要保护吗?
  检察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部分古树名木存在病虫害、保护范围内堆放杂物等保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古树名木保护存在不到位的情形,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治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对古树名木落实精准适配的保护措施。下一步,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化检府协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持续推动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制度化与精准化,不断夯实公益诉讼监督成效。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生态、景观和经济价值,是不可替代的生态资源和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