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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4年6、7月,我站在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城岭路1号对车辆尾气排放检测过程中,出现检验员利用OBD屏弊器和钢丝球干扰检测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和《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检验员法律意识淡薄所致。事后我站全力整改:(1)对涉事车辆重新召回检测;(2)加强人员培训学习;(3)调离涉事检验员工作岗位。对于本次事件,我站及负责人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站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罚决定书后尽快缴交罚款;二、加强员工法律意识教育,让每位员工知法、懂法、守法,确保不再出现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三、履行好作为环保质检机构的责任,做碧水蓝天的守护者,做守法经营、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茂名市电白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