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把手”接听12345热线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有调整


  茂名晚报讯 记者 陈琴 8月12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华炜来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接听群众来电,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及建议等。
  在接听活动中,群众陈先生来电咨询:近期,我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和可贷额度进行了调整,如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不足20万元,是否可贷款20万元?李华炜对该群众的提问现场作出解答,他介绍,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8月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和可贷额度进行了调整。上调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核定可贷额度时,由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8倍提高到15倍。此外,如果账户余额的15倍不足20万元,仍可按照最低起贷额20万元进行贷款。
  据了解,8月7日起,我市还上调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缴存人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一人申请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两人(含)以上申请由55万元调整为70万元。
  群众周女士来电咨询:公积金贷款还款完毕后要去哪里拿房产证?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李华炜向来电群众介绍,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办理结清手续,银行取回不动产证后将通知本人前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