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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场监管局采取“三看”三查”“一落实”方式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茂名晚报讯 记者 陈金丽 通讯员 杨华文近 日,为深入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启动专项督查,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监管。
督查采取“三看”“三查”“一落实”方式,“三看”即“看证照”,看电动自行车销售资质是否齐全,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书是否与车辆信息一致,整车及配件是否有CCC认证标志;“看标志”,看电动自行车铭牌是否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制造年月等,整车编码是否按GB17761-2018中5.2要求正确标明,产品合格证是否按GB17761-2018中5.5要求正确标明;“看台账”,看电动自行车的进销货台账是否完整齐全。“三查”即“查尺寸”,严查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严查超压、超速、超长、超宽、高、超重等,有效防范非法改装、超标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入使用环节;“查电池”,严查电动自行车销售时配备的电池是否与合格证一致,是否有明显的蓄电池篡改行为,电池标称电压是否超过48V,是否存在私自改装扩大电池盒、预留电池接头等违法行为;“查限速”,严查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车速限值,是否有车速提示音,销售时是否私自篡改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一落实”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否任命了质量安全总监或质量安全员,是否制定了《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等制度落实。
督查期间该局共排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89家,发现充电器不匹配、自行配备电池、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12个;督查发现该市长坡镇某马电动车销售店售卖区摆放的13辆电动自行车畜电池和充电器与合格证书标示不相符,涉嫌销售与产品合格证不匹配的电动自行车。全部交由属地所依法处理。
下一步,高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宣贯,营造有利工作氛围;深入开展约谈,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查考核,提升监管效能;深化上下联动,凝聚监管合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见质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