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搬离交付

化州法院情法并举强腾房屋


  茂名晚报讯 记者 池榕 通讯员 周俊儒 “执行攻坚树权威,依法办案解民忧。”彭伯笑着把锦旗递到化州法院执行局法官手里,感谢他们攻坚克难,成功强制执行交付房屋,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我一大家子有大有小的,你们就非要把我们赶出去睡马路是吧……你们再来,我就一头磕到墙上去。”今年年初,被执行人黄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拍卖了其用于抵押借款的房地产,该房地产最终由彭某某买受取得。但黄某某等人拒不搬迁交付上述房地产,多次阻碍法院执行工作。
  执行法官多次上门释法说情。但黄某某极度不配合、激烈反抗,并有自残行为,还多次声言,如果法院要强迁,就将家中90多岁老人抬出来阻拦。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只好暂停调解工作。
  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工作人员向相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通报有关案情,并联系妇联、居委会、派出所并发出协助执行函,由上述部门派员协助做释法工作及执行工作。但劝说工作比预想的还难。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黄某某拒不配合,到后来连门都敲不开了。眼看劝说无门,执行法官召集执行干警召开会议,重新研究执行方案。
  5月初,得知黄某某家中老人因身体不舒服住院,执行局认为强制腾空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法官几次上门进行释法和劝解工作,并向黄某某传递势必依法强迁的信号。5月9日,执行干警、法警等24人抵达现场开展腾空支付工作,同时联系两名市人大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经过执行人员不断释法说情、做思想工作,黄某某终于认识到不该阻碍执行工作,并表示会主动配合执行人员搬迁。
  经过5个多小时的搬运,涉案房屋得以全部腾空。彭某终于拿到了房子。
  化州法院始终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善用执行强制措施、巧用执行方式,有效破解“执行难”。接下来,该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