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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堆沙致人受伤
信宜新宝镇一村民为此赔偿两千多元
茂名晚报讯 记者 李光耀 通讯员 熊传权 日前,信宜市新宝镇某村的阿威在修理房屋时,将沙子卸在村道路边上。一老伯在第二天早晨骑自行车上街经过时,车子扎进沙堆,不慎摔倒住院,为此阿威赔偿了2000多元医药费。
据了解,阿威将沙子卸在村道路边上,第二天早上六时许,村民荣老伯骑人力自行车上街经过此路段,由于天蒙蒙亮且无明显标志,一头扎进沙堆,造成车辆受损,身体受伤,路过村民发现后呼叫,和阿威一起及时送荣老伯到附近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2000多元。双方对赔偿问题存在争议,遂反映到该镇综治中心和司法所要求调解处理。
经调解员耐心细致了解后,调解员指出阿威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通过耐心讲解《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沙主”阿威一次性赔偿荣老伯损失2300多元,争议得以平息。
在此,调解员提醒,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防止留下安全隐患,否则一旦发生事故,施工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