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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5月1日起施行
茂名晚报讯 记者池榕4月24日上午,茂名晚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3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对化橘红道地性保护、产业发展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条例》有4个特点:一是针对化橘红道地性保护,从规划、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生产、种植保护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二是对化橘红产业全链条保护、全过程监管。尤其是利用产地标记、台账记录和产品溯源等手段,强化末端零售环节的监管,并设置了法律责任。三是规定了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制度。我市化州因大部分土地富硒富锗,尤其富含礞石,生产的化橘红柚皮苷和野漆树苷含量明显高于国家标准。为推动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建设,《条例》规定依法制定化橘红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四是精细化立法,把《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广东省地理标志保护条例》规定的良种繁育基地、优质生产基地、信用管理等重要制度做细做实,建立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年报制度和异常名录制度。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介绍了我市化橘红种质资源保护、种植、溯源、产业园建设等工作情况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了我市化橘红产品地方标准制定、地理标志管理、检测服务等工作情况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人介绍了化橘红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进展情况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化州市政府负责人介绍了贯彻落实《条例》、推动化橘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计划。以上单位分别围绕《条例》规定,结合自身职责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市直有关部门、化州市人大常委会、化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等单位负责同志,省驻茂新闻单位和市直新闻媒体的记者受邀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