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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例聚餐超百人需报告
我市多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农村集体聚餐食品风险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茂名晚报讯记者刘锋兰近日,市食药安办、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以茂名传统民俗文化“年例”为代表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通知》要求聚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落实报告登记制度,更是引来不少市民网友热议。茂名晚报记者昨日采访获悉,印发该《通知》是落实省里有关文件要求,旨在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报告登记并不复杂,更不会收费,希望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
《通知》要求,举办或承办每餐次聚餐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落实报告登记制度和现场分级指导制度、农村集体聚餐专业加工服务者和流动厨师备案制度、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一次性聚餐人数100人及以上的,举办者或者承办者需提前3天以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向本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就餐人数100人(含100人)至200人,由当地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200人(含200人)至500人,当地镇(街)食品安全协管员会同当地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500人(含500人)以上的,由当地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派员会同镇(街)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
上述内容在网上传开后,引起了不少市民网友的热议。一些网友认为“做个年例还要报备,真麻烦”,还有网友以为以后做年例要交“审批”费用了。也有网友认为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问题都不容忽视,因此加强管理是必要的。
昨天下午,茂名晚报记者就《通知》中引起热议的内容进行了采访,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17年省里就为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而出台了相关的文件,此次我市印发《关于加强以茂名传统民俗文化“年例”为代表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是为了贯彻落实省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农村集体聚餐食品风险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至于一些市民网友在看到《通知》后认为做年例要“审批”要交费,该负责人表示,这是他们误解了。据其解释,超百人年例聚餐并非是要“审批”,而是要登记报告,书面、微信、短信向村(居)委报告皆可,并不复杂,更不用交费。而落实报告登记制度,目的在于让管理部门掌握规模较大的年例活动的情况,加强引导和监管,全力保障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据了解,目前全市各地都陆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相关通知,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加大对相关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