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法院:高效调解化纠纷 倾力“缝合”朋友情


  茂名晚报讯 记者梁奈 通讯员邱少梅 罗日“感谢法官为我们做调解工作,不然我就失去这个老朋友了。”近日,电白法院通过倾力调解,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调解结案,既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又圆满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为双方“缝合”了朋友情。

  借款不还友情断诉至法院护权益
  老胡和老黄是朋友关系。2022年12月,老黄投资加油站急需资金,向老胡借款5万元。后生意失败,老黄前往外省工作。借款期限届满后,老胡联系老黄要求偿还借款,但老黄拒不理会,朋友情因此断裂。为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老胡遂起诉至电白法院,要求被告老黄向其归还欠款。
  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案卷,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双方本为好友关系,倘若简单判决结案,欠款可以追回来,朋友情却难以延续。法官与老黄电话联系,告知其老胡起诉一事,老黄告知法官,过几天会回老家一趟,解决此事。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法官决定采取“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方式,组织双方到其所在地的马踏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进行调解。

  悉心调解化纠纷握手言和续情谊
  当天上午十点,在法官和马踏镇司法所所长的主持下,调解正式开始。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借款的相关法律知识及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老黄主动承认借款一事:“我承认向老胡借了5万块钱,但我投资失败了,不得已才跑到外省打工,现在是有还款的心却无还款的力啊!”
  “现在快过年了,我需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不管怎样,这钱你得还给我,不然别叫我朋友。”老胡生气道。
  ……
  眼见双方之间硝烟渐起,为缓和双方情绪,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开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的斡旋,老胡同意给予老黄一个多月的还款宽限期,双方约定老黄到期一次性还清5万元给老胡。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至此,本案在立案13天后得到圆满解决。
  茂名晚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电白法院以减轻当事人诉累、全面推动纠纷源头一次性化解为导向,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原则,力争让双方当事人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让诉讼程序“不反复”,让当事人“少跑腿”,真正做到速度与温度兼顾,高效与公正并行,让人民群众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感受到更多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