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陈春球建议: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农田水利作为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高位谋划部署,强化投入保障,狠抓建设管理,大力推进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得到夯实。
而市人大代表陈春球经过多方调研了解,发现我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农民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一些比较零散的耕地水利长期无法列入建设项目;农田水利设施重建轻管等问题。
为把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实践要求、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补齐农业灌溉设施短板,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业产业的长远发展,陈春球建议:
一、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的参与热情。畅通农民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渠道,特别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时,要深入了解农民的需求,了解农民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看法,并采用他们的合理建议,凸显农民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使建成的渠道更接地气。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管护政策和常识,增强农民管护责任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二、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小农水”投入不足问题。建议在省、市、县安排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时,专门设立“小农水”专项资金,解决好“小农水”投入不足的问题。
三、建管并重,建立长效的管护机制。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制定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范围、内容、标准,落实专门人员、经费保障,加强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把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经费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
四、多方协作,提高农田水利建设效果。实事求是确定建设范围和优先次序,合理安排年度建设任务,严把监管和验收质量关。加强项目管护的指导和监管,开展管护工作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灌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责任和监管制度落到实处。(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黄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