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路开地实不该 退耕还路案结事了


  茂名晚报讯记者李光耀 通讯员熊传权日前,信宜市新宝镇F村,发生一起占地开路引发的纠纷。原本是亲戚又是邻居的阿苹和阿妍,因为相邻土地纠纷相持不下,差点扭打起来,还扬言要打官司。
  “大家同一个村,都是从外地嫁来这里二十多年了,不要吵,有话坐下来慢慢说。”新宝镇综治中心、新宝司法所的调解员这样对阿苹和阿妍说。两人看到调解员来到了当地“背岭垠”(注:背岭垠是地名,下同)调解现场,也不争闹了,一五一十地说明了情况。
  起因是阿苹10多年前外出经商,无暇顾及背岭垠山地种植,一直闲置了10多年。而阿苹山地坎底下段有一条宽约2米、长14米的小路,却在阿苹外出后被同村的阿妍开挖种上3棵杉树(树龄约4年)、1棵龙眼树(树龄约5年)以及木薯作物,在地的上边坡只留一条约30厘米的地沟让人通行。年初,阿苹不再外出经商,回家搞生姜种植,见到“背岭垠”自己山地坎底下原来的小路不见,被人挖地种了树木和作物,便去F村调委会报告,要求村调解员找到挖小路种树木和作物的人把树木移植恢复小路。F村调解员经过调查,了解到那条小路是阿妍挖来种的。阿妍则认为那条小路很少人走,又离家不远,开垦来种东西很划算,留出了地沟通行不碍事。
  调解员查阅了村里的土地证资料,没有找到相关的划分山地记录,他们走访村里的上年纪的村民,村民们反馈:阿苹山地坎底下段确有一条较大的小路,是阿妍在阿苹外出后把小路开挖出来种农作物的。掌握这些情况后,调解员找阿妍做思想工作,指出她挖路开地的错误问题,教育她要换位思考多替他人着想,要有公共意识、要有大局观念,结合法理和情理提出解决方案:把龙眼树等植物移植,把木薯挖起收成不再种植,退耕还路,让大家到山地上耕作通行顺畅。
  权衡利弊之后,本着互谅互让原则,两人最后接受了调解方案,并达成了和解,纠纷平息了下来。调解员止纠纷于未诉,化矛盾于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