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警方重拳打击网络造谣 昨披露2起典型案件

道听途说传播“案件内幕”行拘5日 移花接木发布“现场直播”罚款500元


通讯员黄海樱摄

  茂名晚报讯记者刘锋兰通讯员黄海樱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茂名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化州公安网警迅速行动,重拳出击,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网络造谣,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侦办网络造谣案件3起,依法行政处罚3人、教育训诫20多人。7月19日,化州警方对2起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案例一群聊“案件内幕”竟是道听途说
  今年3月30日,化州官桥49岁女子彭某某在一个90多人的“××千里来相会群”的群聊里,以语音发布的方式,称官桥镇某村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据调查,当天化州市中垌镇某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案发地不是官桥镇,也没有彭某某描述的那些骇人听闻的案件情节。
  由于彭某某在群聊里,以掌握“案件内幕”的口吻进行渲染描述,导致不明真相的群众以讹传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7月18日下午,公安机关将违法人员彭某某抓获归案。
  据彭某某交代,3月30日下午,她在接小孩放学的路上,听到有人谈论“某村”刑事案件。她未经核实,根据道听途说的内容,便通过微信群散播所谓的“案件内幕”。
  目前,彭某某因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二“现场直播”视频原是移花接木
  7月12日,×音平台流传一段警察查车的视频,配文称“茂名化州市那务镇这样查车吓死人,出事谁负责!”视频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经核查,化州市那务镇并没有发生视频中类似的警察执法现象,该视频内容的拍摄地点并不是化州市。
  7月18日晚,警方循线调查,抓获涉嫌违法的48岁男子郭某某。据郭某某交代,7月12日,他在微信收到一段配文“这样查车吓死人,出事谁负责!”的短视频。下载该视频后,未经核实,他便通过自己的×音账号进行发布传播。
  目前,违法人员郭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500元。

  警方提醒
  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每一名网民都是参与者。广大网民在面对来源不明、真实性存疑的信息时,要多一分谨慎,多一分思考,不轻易转发,不妄下结论。希望广大网民,共同遵守网络秩序,共同维护网络环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