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银行卡为诈骗分子洗钱?13人落网!

高州警方打掉一个利用银行卡为诈骗集团取款的犯罪团伙


  茂名晚报讯记者刘锋兰通讯员黎强近日,高州市公安局精准研判、迅速出击,成功打掉一个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取款的犯罪团伙。据悉,该团伙13名犯罪嫌疑人竟使用各自名下银行卡“跑分”洗钱100多万元。
  今年2月份,高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攻坚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高州市荷塘镇辖区有一批“两卡”人员频密往返海南省取款,存在“跑分”洗钱的重大嫌疑。经过深入研判分析,警方排查出涉嫌“跑分”洗钱的作案嫌疑人冯某某等13人。
  近日,高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攻坚队在茂名、高州两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城南、永镇、山美、荷塘、云潭、曹江等辖区派出所对该团伙展开收网,最终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民警现场缴获作案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一批。经审讯,该洗钱团伙如实供认了使用各自名下银行卡“跑分”洗钱1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1、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制裁。
  3、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和U盾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以免沦为犯罪分子“替罪羊”。
  请广大群众切勿贪图小利轻信“赚快钱”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天上不会掉馅饼!一旦提供个人银行卡、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参与“跑分”洗钱,不仅成为了诈骗团伙的“帮凶”,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