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领导做客“茂名民声热线”
建议群众优先考虑通过网上信访渠道反映问题
茂名晚报讯记者冯小飞 昨日上午,茂名市信访局主要领导做客“茂名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信访途径及形式、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流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等方面的情况,接受广大市民群众的咨询。据悉,2022年以来,全市信访形势保持平稳有序,网上信访占比提高到63.4%,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100%。
问:听说《信访工作条例》已正式施行了?按规定,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有什么要求?
答: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从2022年5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信访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这就是组织开展信访工作的要求。其中,“畅通信访渠道”是前提,“做好信访工作”是重心,“认真处理信访事项”是基础,“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是宪法规定在信访工作中的落实,也是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一贯要求。
问:信访人可以采用哪些方式信访?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有哪些要求?
答:信访人一般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群众可以采用网上信访、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其中网上信访的方式最便捷,建议群众优先考虑通过网上信访渠道反映问题。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首先应当遵循“真实性要求”,也就是说,信访人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二,“完整性要求”,也就是说信访人反映问题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信访人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第三,以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问:信访部门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怎样处理?
答:信访部门接到信访事项后,首先应当予以登记。第二,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进行甄别,主要甄别是否属于本级机关、单位受理范围,是否属干涉法涉诉事项,是否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事项,是否属于重复信访事项。第三,根据甄别的情况分类进行处理:对属于本级机关、单位处理的,应当及时转送有权处理机关办理;对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如果是来信或网信件,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如果是走访反映的,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对属于纪检监察类信访事项,按规定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