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我市社会面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茂名晚报讯记者潘宇丽6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连续8年没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社会面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2018年10月消防体制改革以来,我市消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坚持消防工作“党政同抓、一岗双责”机制,定期召开消安委联席会议,督促社会单位全员开展消防培训,压实了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执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加强火灾高危区域和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监管;丰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和“百车南粤万村行”活动,组织全市校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全日课堂”等宣教新模式;推进“互联网+监管”,打造消防安全管理“智慧时代”。
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消防指挥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格局;定期开展辖区多种队伍比武竞赛和联勤联训,强化乡镇专职队和微型消防站人员值守情况与应急处突能力。
消防公共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近5年来,全市新建成执勤消防站5个、消防执勤点1个,全市共有17个消防站、1个执勤点。消防装备进一步优化,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车辆配备全部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各社区已按照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共461个,微型消防站建设进一步加强。
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消防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全市共有消防救援力量700人,承担着全市620余万常住人口和40余万家社会主体单位的消防工作;全市112个镇街全部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和人员,28个消防救援所建成并投入使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虽然我市消防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漏洞、部分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火灾隐患面广量大亟待整改、镇街一级火灾防控基础薄弱、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扎实推进消防基础建设,努力提升消防队伍能力,持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坚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