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召开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培训会
规范和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
茂名晚报讯通讯员邹玉芳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带图审批、现场办公、管好工匠、管住材料”的管理要求,整治农村地区未批先建、占用耕地建房、不按审批建房等乱象,近日,由茂南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茂南城乡规划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的《茂南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房风貌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正式出台,该《细则》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和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工作。4月28日下午,茂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区各镇(城南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30多人召开培训会。培训会上,区农村农村局解读了《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茂南城乡规划办、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等分别就部门职责解读了《细则》具体规定,还展开充分的讨论。
据了解,《细则》明晰了村民建房规划、建筑设计、建筑面积、相邻间、规划设计、村民申请建房资格条件,明确了建房用地的审批流程、建房监管、工匠管理、风貌提升、职责分工,建立了宅基地用地保障机制和区、镇两级联合检查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机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和《细则》实施时间。
《细则》还压实了责任,对村民违规建房或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将追究村民、村委、镇(城南街道)“四到场”监管人员和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细则》的出台,为茂南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提供了法律法规支撑,对规范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保护耕地资源、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