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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一男子专“盯”老年人下手
11天连续作案6起 最终“二进宫”
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邱少梅电白男子周某曾因盗窃服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作案,将罪恶之手伸向老年人,终再次锒铛入狱。日前,电白法院依法审结了该案。
案情回放
2021年5月1日凌晨,被告人周某到电城镇九旬老人杨某家门外,抢夺杨某钱包里的1000多元现金后驾驶摩托车逃跑。当月6日凌晨,周某潜入电城镇77岁老人严某家中,趁其熟睡之际,盗走放在卧室木柜里的5000元。当月9日凌晨,周某潜入78岁老人梁某家,盗走其放在床席下的5000元后逃跑。接着周某又去梁某家旁边的小卖部里,将小卖部抽屉里的1000多元现金盗走。当月11日凌晨,周某再次撬开梁某家的门,被惊醒的梁某发现后大叫有贼,周某惊慌逃跑。1个小时后,周某潜入电城镇84岁老人袁某家,趁袁某正在熟睡,将其放在枕头下的3000元盗走后逃跑。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周某犯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周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认罪,依法可从宽处理。
根据周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宣判后,周某服判不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中,钱财受到损失的受害人多是老人,且年龄较大。老人行动迟缓,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对象。法官在此提醒,有老人的家庭要提高防盗意识,做好室内防盗措施;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关怀爱护,家庭成员尽量不让老年人独自在家或独自外出,以免招贼惦记,社区、村委会要多关注孤寡老人和独居老人的动态;老人自身要注意财产安全,严密保管现金、贵重物品,不要把现金放在窃贼容易得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