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1年9月,我公司在茂南区公馆镇从事饲料生产过程中,出现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的禁止性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锅炉麻石水膜脱硫除尘系统水管部分堵塞所导致。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对水膜除尘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疏通水管。于2021年9月18日经江门市信安环境监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各项数据已达标。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二、公司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三、履行好企业环保责任,达标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茂名市中佳饲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雄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