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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幸 泉扬名

何火权

之前为了写《明代浮山寺涂相诗碑背后故事及相关史迹寻踪》,查阅了不少地方志书及相关史料,一度认为涂相担任巡按广东监察御史时巡历高州,就只在嘉靖五年(1526)来过高州府这一次;而且想当然地认为,涂相在浮山寺题写了五首诗后,接着路过热水温泉,倡议修建了热水温泉亭,并写了《温泉亭记》,觉得这是顺理成章之事。以致后来在核校电白区博物馆“电白历史文化陈列展”时,对涂相写《温泉亭记》的时间和职务曾产生疑问,以为陈列大纲有误。及至后来经文友提醒并仔细核校史料后,发觉事实并不是这样:地方志书记载并没有错,错在自己考证不够深入。明代涂相后来担任广东提刑按察司佥事时,在嘉靖十八年(1539)又来过一次高州府巡察,并在热水山倡建温泉亭并写下《温泉亭记》。他在记中说,“余固以遇兹山为幸,而山之遇余又岂不甚幸乎!”确实,这是热水山之幸,更是热水温泉之幸。正因为涂相的《温泉亭记》广为流传,为热水温泉扬名,以至数百年来,这篇《温泉亭记》为历代文人墨客所津津乐道。

光绪《重修电白县志》“卷二十五·纪述一·古迹”载,“温泉亭在县西三十里热水铺,明嘉靖己亥,巡道涂相甃热水池,建亭其上。……今圮。”清楚地记载了涂相建温泉亭的时间是“嘉靖己亥”,对应天干地支纪年,这一年是嘉靖十八年(1539),而且此时涂相的职务,已是“巡道”。再深入搜索查阅涂相的生平资料,涂相嘉靖五年担任“巡按广东监察御史”时,只是正七品的京官,后来多次升迁,嘉靖十七年(1538),涂相由南京兵部员外郎升任广东提刑按察司佥事,简称“巡道”或“分巡道佥事”,已经是正五品的地方官员了。在明代,这个职务为广东按察使的佐官,分道巡察府县,掌刑狱,纠劾官员,兼理水利、驿传、抚民等事务,巡历属地,平讼察奸等。

涂相第二次巡历高州府,也是夏天,但距离在浮山寺题写诗碑已过去了13年。当年他也应是沿着古潘驿、那夏驿这条驿道开展巡察,至于是否在浮山寺看过自己题写的诗碑,感慨自己经过十多年的宦海沉浮,已从七品的京官做到了五品的地方官,会作何感想?因没有史料记载,已很难揣测。但我想,当他站在浮山寺诗碑前再一次诵读自己的诗作时,会多几分时光流逝的沧桑感:他题写诗碑时才四十岁(他生于1486年),正是人生的好年华,但诗中已有“岁月催丝鬓”“年华老驿亭”的感叹;时间又过了13年,再一次旧地重游时,已年过半百,相信感触也许会更多。

涂相的《温泉亭记》篇幅不长,仅400余字,文辞优美,纪事生动,有感而发,感情真挚,全文可以分三个段落来解读。

第一段落交代出行缘由、热水山地理风貌、温泉特点,感叹此地美景埋没荒野。先交代了写记的时间和背景,“嘉靖己亥夏,余巡历高州,经电白县热水山。”接着写热水山所处位置及秀丽风景,“山去县西,凡三十余里,青翠连亘,层峰叠耸”,对山峦高耸、青翠迷人的景色作了生动描绘。“有热水数处,从下迸出,其热不可探。”写热水山,自然写到温泉,而且温度极高,不可以用手去试探,顺着道出了建亭本意,“对山以饮,就泉以烹,不火可食矣。”对四时不竭的温泉,发出“奇哉!奇哉!”的感叹。有这样风景美丽的热水山,有这样奇特的热水温泉,却“养在深闺人未识”,因而留下遗憾,被“弃为荒野”,且“行者弗之顾”。跟着写出感慨,“然则兹山之不遇亦久矣,惜乎?”可以理解为这座名山美景长久无人赏识,实在可惜;也可以站在涂相的角度来看,作者13年前曾路过热水山,这次旧地重游,相隔时间比较长,一定要珍惜这次相遇,而且要做点什么,不至于再留下遗憾,为下文倡议建亭埋下伏笔。

第二段落交代了建亭目的、资金来源、官员分工、亭池整体工程等,是全篇亭记的重点内容。“夫至灵必显也,至异不终泯也。”道出天地间灵秀之地、奇异胜景终究不会永久埋没。“余欲建亭其上,以彰异境。”建亭的目的,已从“不火可食”的生活便利,上升到观赏奇异景色、令人赏心悦目的层面,进一步点明了建亭的深层意义——建温泉亭,正是要让热水山这奇山异水广为人知。名胜风景都要有人文景观,要有文人雅士写文章进行宣传,才能把当地的景点推介出去,古今同理。涂相作为按察司佥事,没有动用权力,也没有动用公款来建造热水温泉亭,而是捐献自己的俸金作为建亭费用。但因为他是省里来的“分巡道”,既然带了头,捐了钱建亭,下面的地方官员,怎么会无动于衷呢?从知县、典史等地方官到兵备、指挥等武将,都听从调遣。不仅“共董其事”,一起主持修建温泉亭,官员们还“争助木石”,即共同支持做好这项工程。涂相担任的分巡道,职责中还分管各地驿传、水利等事务。因此除建亭之外,涂相还顺势迁移、重修了驿站,即“移旧热水铺于亭左”。这个热水铺在府志、县志中都有载,《高州府部汇考》载,“热水铺,去县三十里”,为当时电白县一重要驿站。温泉亭的热水引入方池和曲池之后,“复引而经之于渠,而达诸海。”修渠引水,也可作水利之用。

第三段落写温泉亭游玩功用,抒发感慨,说明撰文目的。涂相修建温泉亭、写《温泉亭记》,主要作用还是在游宴及宣传名胜风景之上。“曲池之旁,依引热水,设庖灶之具”,这样利用温泉的热气,达到“游宴者至此,以烹以饮,无薪水之费,免执灶之劳”,就把游宴之乐作了很好的宣传,吸引更多官绅士民前来热水温泉游览,“然则此境之嘉赏其有穷乎?”此地可供赏玩的乐趣哪里会有尽头?最后抒发个人感慨,“余固以遇兹山为幸,而山之遇余又岂不甚幸乎!”把作者与热水山、热水温泉的关系作了充满哲理的解释:涂相把遇到这座热水山作为幸事,而这座热水山因为遇到了涂相,因为建了温泉亭,因为他写了《温泉亭记》,让热水山扬名,让热水温泉扬名,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幸运的事吗?正因为这样,作者便希望“襟度君子共会此意”,表明了写这篇记的目的,是“故用是以纪其事云”。

事实也确如涂相所期望的一样,自涂相撰写《温泉亭记》之后,到热水温泉游玩、欣赏美景的人渐渐多起来,题写碑刻、题写温泉记,新建温泉亭或建温泉池的历代不乏其人。涂相是最早建温泉亭、最早写记宣传热水山和热水温泉的人,正是他让热水温泉从比较荒野之地成为名胜景区,确实功不可没。

涂相在嘉靖十八年再一次来高州府巡察,这个时间点,还可以从《温泉亭记》里面提到的知县俞岳等人的有关记载得到佐证,“命俞县令岳、典史林京,并守备官董廷玉,指挥希孔、德荣共董其事。”查光绪《重修电白县志》的“卷十一·职官一·明知县”中记载,“俞岳,浙江崇德监生,嘉靖十四年任,升顺德府通判。有传。”查同书“卷十五·职官五”中,有明知县俞岳的小传,他“莅任六年”,政绩卓著。这样,涂相在嘉靖十八年到电白县巡察、在热水山建温泉亭时,俞岳刚好在电白县知县任上。同书“卷十一·职官一·明典史”中载,“林京,福建闽县吏员,嘉靖八年任”,林京在典史任上的时间还是比较长,到嘉靖十八年还是典史,也说明典史升职比较难。至于“守备官董廷玉”,志书中将其列入“明参将”条(按:县志另载嘉靖十四年神电卫指挥董廷玉刻“浴沂石”,可证其时董廷玉尚为卫指挥,“参将”应为后来所升,与嘉靖十八年以守备官身份参与建亭正相衔接)。“指挥希孔”志书中有介绍,“梁希孔,涠州人,嘉靖二十六年升都佥。见热水碑并梁氏谱。”

对涂相《温泉亭记》相关内容的解读和考证说明,做地方文史研究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一定要多方面查阅资料,力求证据充分,反复论证,才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

(作者系茂名市政协文史专员、茂名炎黄文化研究会首席研究员)




编辑:李仁娟

初审:温  国

终审:黄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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